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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北京公司违反广告法被罚 3 万元:焕新计划限制条件未予以标明

苹果北京公司违反广告法被罚 3 万元:焕新计划限制条件未予以标明

时间:2023-07-06 13:06:5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ianji123

感谢IT之家网友雨雪在兔的线索投递!

IT之家7月6日报道,苹果电子贸易(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百思特网八条第一款,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 2023 年 7 月 5 日。

IT之家从国家工商系统获悉,经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苹果“年年换新计划”首页广告中有“升级新机型,轻松”“如果你想加入”年年续订计划,只需购买指定新款车型,并在同一笔交易中购买+服务计划,即可加入”等。在实际执行中,年度续订计划不能与商业折扣共享。

苹果将​​上述限制写在了跳转页面的“参加年度回春计划,您同意以下条款和条件”条款中,并百思特网没有在上述首页广告中注明。 2021年8月底,公司对上述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是苹果第一次因为“续约计划”而在中国被罚款。 早在2021年,苹果电子贸易(北京)有限公司西单分公司就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被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罚款5000元。

处罚原因是,消费者此前购买了苹果西单的11Pro手机和+服务套餐,并享受了270元的商家折扣。 随后,消费者又找到当事人,要求其提供年度回春服务,但对方以“年度回春计划不能与任何促百思特网销、活动、折扣、折扣同时享受”为由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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