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待遇资格认定程序 1、异地居住者,提供经街道(乡)劳动保障机构盖章确认的《异地居住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辅助证明》或者居住地的区(县)社会保障经办机构。 2、居住在国外的人员,提供加盖中国驻居住国使、领馆印章或领事认证的《居住在国外的人员养老金资格核定表》。 3、将证明材料寄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 社保 中央基金缴费科或分中心缴费点或各街道、镇社保办 4、从下一年起恢复、补发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保险)待遇收到证明材料后一个月。
养老金待遇百思特网资格认证所需文件
1、异地人员,提供《异地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协助证明表》(可通过网站下载)一份
2、居住在国外的,需提供《海外居住人员养老金资格核定表》或加盖中国驻居住国使、领馆印章的领事证明复印件。
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流程
1.异地居住者,提供《异地居住社会保险待遇协助证明表》(可通过网站下载)
2、居住在国外的,需提供《海外居住人员养老金资格核定表》或加盖中国驻居住国使、领馆印章的领事证明
3、将证明材料发送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中心基金支付科或分中心或乡镇社保办事处支付站
4、自收到证明材料次月起,恢复并补发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伤残)待遇。
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的期限和地点
1、办理地点:社保中心基金缴费科(南区二楼)
上地、万百思特网寿路分中心4个保险缴费业务岗点
海淀区街镇社保办事处社保办理业务岗
2、处理时限:立即处理
办理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注意事项
1、处理时间百思特网:整月工作日。
2、以上表格可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单位提交的表格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领取待遇人员需持证明书、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或者街道(乡)社保办事处办理认证手续。 对于居住在本市的持证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认证的,可以向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现场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