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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举例(地役权了解一下)

地役权举例(地役权了解一下)

时间:2021-04-26 21:42:16 来源:百思特网 作者:best123

地役权举例(地役权了解一下)

引言故事(本故事纯属)

大郎承包了一大片荒山的经营权,经过精心培育,总算培育成了顶级的茶叶,获得了市场的认可。可是大郎却发现还可以把经济效益提得更高,因为上山的下山的小路过于狭窄崎岖,要雇佣大量的人工进行搬运茶叶,花费了较多的人工费。

大郎打想起了和自己相邻的葡萄种植园主西门,他的种一大片植园毗邻大马路,而且地势平坦!于是和他洽谈在他的种植园开辟一条道路,让自己方便运送茶叶,最终还是谈妥了,约定每年支付西门5万元,让自己可以从西门的葡萄园通过。这样双方都得到了好处,开辟的道路并没有给自己造成多大的损失,而且每年也只有茶叶采收的季节才会使用,每年还增加了5万元收入。而大郎这么操作就再也不用雇佣过多的人工走狭窄崎岖的山路,节省了很多开支,还避免了工人受伤赔偿的风险!

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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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大郎和西门这种操作是合法的吗?这种操作在法律上称为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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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分析

这种操作当然是合法的!

大郎和西门之间签订的是设立【地役权】合同!合同签订时起,从此以后,大郎就享有对西门那块土地的地役权。它是一种用益物权。

【地役权】是指不动产的权利人,为了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权利!

西门的土地称为供役地;而大郎的土地为需役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的百思特网不动产百思特网,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地役权的主体是不动产的权利人,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都算权利人!比如故事的大郎!

地役权的客体是他人的不动产。比如故事里西门的葡萄园!

地役权的内容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甚至是限制他人的不动产!比如从西门的葡萄园通过!

地役权是否有偿,期限多长,由双方约定!

地役权具有从属性,只有相对应的不动产之间,不能单独脱离出来。比如,大郎茶叶地转让给别人了,地役权也随之转移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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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增量之【地役权】其他信息

1.地役权不同于相邻关系,比如故事里的大郎只是想自己偶尔通过一下葡萄园,而不是大规模的运送货物,那么可以依据相邻关系的规定直接通过就好,这是法定的权利,不需要签订合同!它也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需要,而不是用于提高生活质量或者提高效益!

2.大郎和西门的设立的地役权自己就可以签合同设立,不需要登记,但是,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下面举例!

3.假如西门把自己的葡萄园卖给了宋某,没有告诉宋某,我们这块地为大郎设立了一个地役权,,而地役权又没有登记过,那么宋某有权拒绝大郎运货通过!

4.接着第3点,虽然宋某有权拒绝大郎通过,并不代表大郎的地役权消灭了,他仍然拥有地役权,可以基于地役权向西门主张赔偿损失,因为西门在转让葡萄园时,有告知宋某的义务。他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5.假如大郎又在其他地方承包了一块地,想继续从葡萄园经过运送新承包地的产品的话,还需要另外再签合同的。

6.假如大郎将自己的茶叶地转百思特网让给了小武,那么小武仍然享有通过葡萄园运送茶叶的权利!

7.假如大郎突然有一天不需要通过葡萄园运送货物了,把这份通过的权利转让给别人,是无效的,西门可以拒绝通过,因为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

8.假如西门承包葡萄园在先,而大郎绕过葡萄园承包人西门,而直接与葡萄园所有权人村集体签订地役权,那是无效的,必须经过承包人西门的允许,地役权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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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地役权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快乐,或者过得更方便,而利用他人不动产权利的权利,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听起来很霸道吧,很任性吧!但是你要和他人达成合意才可以的,而且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支付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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