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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套不算强奸(带避孕套是否构成强奸)

戴套不算强奸(带避孕套是否构成强奸)

时间:2021-04-06 23:29:37 来源:百思特网 作者:best456

戴套不算强奸(带避孕套是否构成强奸)

强奸罪的暴力性是大家都知道的,往往的强奸的过程中造成被害女性的人身伤害,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死亡,对于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带避孕套影响强奸罪的认定吗?强奸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带避孕套是否构成强奸,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任勇亮律师解答:

戴避孕套不能阻碍强奸罪的成立。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男子具有奸淫女子的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百思特网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就构成强奸罪,无论该男子是否戴着避孕套。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

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任勇亮律师解析: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百思特网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其中,“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胁,

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

“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利百思特网用妇女患重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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