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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怒砸红酒200瓶

保安怒砸红酒200瓶

时间:2020-09-14 15:14:26 来源:百思特购物网 作者:贝贝

都说冲动是魔鬼,生活中就有很多人因为一时的情绪不稳定做了错事,最终得不偿失。近日在上海一超市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超市保安遭辞退怒砸红酒200瓶,据了解该男子损坏物品总价值高达26万,而砸毁原因仅仅是因为自己违反内部规定遭辞退心生不满。目前嫌疑人已被黄浦警方刑事拘留,下面就跟百思特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保安怒砸红酒200瓶

 

近日,上海黄浦区某超市保安张某因违反超市内部规定被辞退后,为泄私愤来到超市。

 

监控显示,他拿着一把消防斧对着货柜上的红酒一顿猛砸。随后男子又将目标转向了货架旁的旋转玻璃柜和厂商放置的陈列品。

 

据店方初步估算,红酒损失了200多瓶,加上被砸坏的玻璃柜、收银机、防盗门磁等设备用品,损坏物品总计价值约26万元。

 

到案后,张某对故意砸坏超市商品及设备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他表示,自己因违反内部规定遭辞退心生不满,便找了一把消防斧把超市搞得一片狼藉才离开。

 

目前嫌疑人张某已被黄浦警方刑事拘留。

 

 

冲动是魔鬼

 

据了解8月21日,8月21日上午7点多,黄浦公安分局小东门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超市报警,称店内大量商品遭人毁损。

 

现场工作人员称,通过店内公共视频,他们发现当日凌晨2点多,张某进入超市,不一会儿拿着一把消防斧来到货架前,对着上面摆放的红酒一顿狂砸,随后他又将目标转向了货架旁的旋转玻璃柜和厂商的广告陈列品。短短几分钟内,超市内的红酒区、收银机、出入口的防盗门磁均被破坏。

 

百思特网 工作人员称,张某是之前在超市工作的保安。民警根据超市方面提供的线索,查找张某的下落,并于8月26日将张某抓获。

 

据张某向民警交代,自己几日前因违反超市内部规定被主管勒令辞退。为了发泄心中不满,他于案发当日凌晨来到超市,并从员工通道处找到一把消防斧用以打砸超市内的商品。其间由于用力过猛还敲坏了一把斧,他又从别处找了一把消防斧继续打砸。

 

相关阅读:不满公司处罚翻进车间点火男子获刑3年

 

一男子损坏办公物品被公司处罚后怀恨在心,烧毁成品车间货物。记者昨日从掇刀区法院获悉,该男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赔偿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9万余元。

 

该男子姓王,今年44岁。2018年8月,王某在掇刀一公司工作时,对待遇不满,将公司的办公物品损坏,后经调解王某赔偿公司4000元钱,并得到公司负责人的谅解,但王某因此怀恨在心。

 

2019年4月15日晚,王某从公司一楼北侧中间的窗户翻入,窜至二楼成品车间内,用打火机点燃车间堆放的货物,导致公司的成品及半成品、铝合金门窗等被烧毁。4月23日,王某在兴隆大道一出租屋内被抓获。

 

百思特网 4月29日,经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烧毁的财物价值合计19万余元。

 

 

延伸阅读: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什么

 

1、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2、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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