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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报外籍新冠肺炎患者打伤护士

广州通报外籍新冠肺炎患者打伤护士

时间:2020-04-03 10:34:08 来源:百思特购物网 作者:欣欣

小编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长大后一定要为国家做些贡献,在这场全球的疫情中,有一群逆行者是值得我们永远敬佩和称赞的,那就是我们国家的医护人员,它们在疫情面前勇往直前让我们国家的疫情逐渐稳定下来,可是就在4月2日凌晨,一名广州护士却被外籍新冠肺炎患者打伤,经法医检查,这名护士汪某面部、脖颈处以及腰部都发现损伤,鉴定为轻微伤,实在让国人愤怒并且寒心,那么事情是怎么样的,大家就和百思特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外籍新冠肺炎患者殴打广州护士

 

在4月2日广州市公安局办公室凌晨0时40分通报:4月1日7时28分许,广州市公安局110台接到报警,称市第八人民医院嘉禾院区住院部一楼隔离病区,有一名外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不配合治疗,并将一女护士打伤,广州白云警方立即派员到场处置。

 

 

该外籍患者为男,47岁,尼日利亚籍,这位确诊新冠患者3月20日自境外入境广州,接百思特网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23日被送市八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其核酸检测仍为阳性。

 

目前,该医院已加强内部隔离区安保力量。同时,广州警方已立刑事案件对此事进行调查,并进一步加强了对医院内部及周边的安保工作。涉案嫌疑人目前正在警方监百思特网管下隔离治疗,待其治疗结束,警方将立即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刑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殴打他人应该受到怎样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八条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外籍人员还能入境吗

百思特网  

据外交部新闻报道,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快速蔓延,中方决定自2020年3月28日0时起,暂时停止外国人持目前有效来华签证和居留许可入境。暂停外国人持APEC商务旅行卡入境。暂停口岸签证、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海南入境免签、上海邮轮免签、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东盟旅游团入境广西免签等政策。持外交、公务、礼遇、C字签证入境不受影响。外国人如来华从事必要的经贸、科技等活动,以及出于紧急人道主义需要,可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外国人持公告后签发的签证入境不受影响。

 

作为我们最敬爱的医护人员,请人们善待和爱护他们,因为正是有他们这么一群逆行者才能我们国家现在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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