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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 100% 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发改委: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 100% 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

时间:2023-06-21 18:20: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ianji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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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6月21日消息,国务院新闻办今日召开国务院例行政策吹风会,介绍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欧宏在会上表示,《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重点解决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并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区块链,提出了可操作性强、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 《指导意见》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找桩难”、“进社区难”、“道路收费难”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方案。

针对“找桩百思特网难”,一方面,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覆盖,构建结构完善的城百思特网市充电网络,重点围绕居住区、办公区、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 加快农村适合电动汽车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有效覆盖。 大力推进公共停车场、符合条件的加油站、旅游景区等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另一方面,建设全面接入各类充电基础设施的信息网络平台。 鼓励各省(区、市)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监管运营服务平台,加强与电动汽车、城市、道路出行服务网络的数据互联互通,通过互联网地图等多种便捷渠道及时发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和实时使用情况。

针对“进小区难”,《指导意见》专门提出要积极推进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在设施安装方面,要加快现有小区固定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确保100%的固定车位具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或规划具备的安装条件。 二是百思特网在协调机制上,要求以市为单位加快制定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引,优化设施建设支持政策和管理程序,落实基层管理责任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机构,建立“一站式”协调推进和投诉处理机制。 三是在服务保障方面,鼓励充电运营公司接受业主委托,统一提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 配电设施建设。

针对“路上充电难”,一是建设便捷高效的城际充电网络。 加快补齐重点城市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 扩大全国高速公路网络充电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加密优化设施布局; 推动有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和服务站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充电基础设施。 二是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服务。 要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改造。 新建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 在人流量大的地区和重大节假日适度部署移动充电基础设施,增强充电网络的韧性。 三是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群都市圈充电网络。 加强充电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和协调建设,提高城市群、都市圈和重点城市电动汽车可达性。

此外,IT之家注意到,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工信部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发布新版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指南推动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操作系统等标准制修订。 新能源汽车与信息通信融合发展、智能交通、智慧城市、综合能源站等标准,通过标准引导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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